可以在外地使用。
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明确2017年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结算模式是开展异地就医结算工作的核心问题。由于全国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和统筹层次等差异较大,医保报销起付线、封顶线、报销范围及比例等各不相同。
病种目录也有差别,造成同病种异地就医与参保地就医医保基金支付数额存在差异,客观上造成各统筹区对异地就医结算方法的认识存在差异,影响一些省份的合作意愿。
扩展资料:
采用就医地的《诊疗项目》《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项目》,按参保地医保待遇标准,结算系统自动审核结算,参保人在就医地定点医院即时结账。这种模式适用于合作双方均建设了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海南与重庆、新疆、云南、广州市等地合作采用此模式。
医院将参保人就医信息“打包”上传海南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由参保地经办机构下载信息后进行审核和结算,将结果回传平台,医院根据回传结果与参保人直接结账。
这种模式适用于海南与尚未建立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平台的统筹区开展合作,参保人在结算前虽有“等待审核期”(平均需5—7天),但也能实现直接结算。目前海南省与甘肃、辽宁、内蒙古等地合作采用此模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疗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