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施玫瑰花茶是传销吗

2025-03-02 14: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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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截至2019年3月,广东洛施食品有限公司未被认定为传销。

广东洛施食品有限公司基础信息

1、企业名称: 广东洛施食品有限公司

2、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 陈晓玲

4、注册资本: 1000.000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 2015年04月02日

6、营业期限自: 2015年04月02日  营业期限至:

7、登记机关: 汕头市澄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8、核准日期: 2016年09月29日

9、登记状态: 在营(开业)企业

10、住所: 汕头市澄海区馥璟园1幢1201号

11、经营范围: 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销售:茶具、日用百货、化妆品、护肤品、服装鞋帽;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扩展资料:

1、打开百度,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搜索框输入“洛施”,点击搜索

3、点击搜索出来的结果,即广东洛施食品有限公司

4、通过搜索结果可知,该公司为正常续存状态,未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单,不属于传销。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洛施食品有限公司

回答2:

通过以下几点辨别是不是传销
【传销的三种行为特征】:
  1、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
  2、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
  3、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或者返利。

回答3:

如果具备交钱发展下线层层获利就是传销,自己判断。

回答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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