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啊,失踪24小时以上就可以找警察局立案了。失踪的人失踪超过二十四小时,失踪者的直系亲属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和失踪者的关系证明文件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并提供相关情况。
办理失踪人口报案流程:
步骤一: 准备以下物品
(一)、失踪人的最近相片二张。
(二)、户口名簿。
步骤二:到各县市警察局办理
(一)、找到失踪人辖区派出所。
(二)、填妥失踪人口案件登记表。
宣告失踪是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的法律制度。《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2年,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
这个不属于案件,警察没办法帮你立案,大陆的法律和香港的法律是有区别的,有空多看看法律的法律法规!
警察应该已经给你讲的很清楚了,通过给她打电话,联系她娘家人和亲戚,他的朋友同学帮助你找。或者发布寻人启事
失联24小时就可以受理,去警督那里去问问去,有些人这是不作为
什么地方的,警察那么坏,打市长热线举报
失踪24小时派出所立案帮你找,这是他们的职责!不然可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