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六级工伤,社保应赔偿的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4个月本人工资。
2、单位应负的责任是:
(1)保留劳动关系,安排适当的工作。
(2)如果难以安排工作,可以不上班、由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标准是本人工资的60%,同时单位应缴纳社保。
(3)如果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单位应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是几个月工资请查找广东省政府的确规定。
3、计算你的工资是:加班费不应算入,绩效工资能实际拿到手的应算入。
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你百度搜索:六级工伤依法怎么赔偿?有详细规定。我没有复制下来,不会使用该文件的复制方法。里面表明了一级到十级的赔偿明细!!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