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的主任是怎样产生的?

2025-04-26 08:3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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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业主委员会的主任是业主大会上投票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7日内召开首次会议,推选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

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具有同等表决权。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7日内召开首次会议,推选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

扩展资料: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及业主大会的决定召开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提议,应当在7日内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和主持,主任因故不能履行职责,可以委托副主任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委员出席,作出的决定必须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业主委员会委员不能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关于印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



回答2:

现实问题
老李购买了某套商品房后,得知该小区已经有业主委员会了,他向业主委员会表示,想要参与进去,但是遭到了拒绝,老李想不通,为什么他成为业主了,却不能进入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究竟是如何产生的?
律师解答
业主委员会委员必须由业主担任,一般设主任、副主任、秘书及其他干事。与业主大会一样,召开业主委员会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作出的决定也须经过半数委员同意。因此,业主委员会的委员人选非常重要,关系到全体业主的切身利益以及物业公司管理工作的成败。在物业管理中,业主委员会只扮演监督的角色,不介入具体操作。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法条链接
《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

回答3:

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具有同等表决权。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7日内召开首次会议,推选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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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4:

三个人的业委会,能选正副主任吗

回答5:

业主委员会主任大会是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