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你一下扶贫项目是否纳入国家补贴目录?

2025-03-13 09:04:0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广东省目前没有已纳入国家补贴目录的光伏扶贫项目,相关项目在未纳入国家扶贫补助目录前,按照普通光伏项目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待项目纳入国家扶贫补助目录后,电网公司将按照政策要求执行光伏扶贫电价。

回答2:

你好,复明项目肯定是可以纳入国家补贴目录的,这个是毫无疑问的。希望可以帮帮到您您

回答3:

这个是,是纳入国家补贴的,放心好了。

回答4:

是的,这个事国家政策。

回答5: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精准健康扶贫,着力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2017-2020年,我市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构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健康扶贫商业补充保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并实行“一站式”结算,减轻了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促进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稳定脱贫。
一、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
(一)保障对象:我市闽侯、连江、闽清、罗源和永泰等5个县,2016年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和新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需经扶贫办、民政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确认、汇总申报的扶贫开发对象和省定扶贫标准下的低保对象)。
(二)执行期限: 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保障待遇
1、第一道补助。门诊特殊病种和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基础上,由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采取双上限控制的方法对“目录内”医疗费用予以补助,一是按省、市、县、乡四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不超过7%、11%、14%、15%的比例叠加报销,二是叠加后报销比例的上限省、市、县、乡四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50%、70%、90%、95%(以上两种上限均不能超过)。
2、第二道补助(大病专项救治待遇)
(1)省定纳入专项救治的13种大病。对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等13种疾病进行集中救助。
13 种疾病集中救治患者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第一道”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补助后(原则上由医保基金支付定额标准的 70%,医疗救助基金支付定额标准的 20%),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再由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予以补助 90%。经上述政策报销后,患者最终自付比例为定额标准的 1%左右。
(2)福州市纳入专项救治的其它5种重特大疾病救助。保障对象患有其他重特大疾病,包括其他恶性肿瘤(含白血病)、其他先天性心脏病、地中海贫血、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的,其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特殊门诊医疗救助和住院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再按 70%的比例给予重特大疾病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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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病专项救治工作要求
1、实行按病种付费。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专项救治的病种,实行按病种付费管理。
2、明确诊疗方案。要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的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等,严格控制目录外诊疗、用药和费用总额,在乡级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必须 100%为目录内费用,市县级定点医院目录外费用限定在 8%以内,超出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严格控制医疗费用。
3、积极组织救治。各定点医院要合理设置医疗服务流程,可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服务模式,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尽可能缩短就医等候时间。
4、开展签约服务。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慢性病和大病康复期患者,分别确定 1 名乡村医生和乡镇卫生院医生或签约团队与每户贫困家庭签订以契约式服务为特点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服务费个人缴费部分由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基金承担。
5、落实大病定点救治。定点救治医院应在医院his系统中维护医保精准扶贫人员名单(建档立卡人员或省定扶贫标准下低保对象),医生工作站在此类人员就医时系统可提示,属于专项救治并实行按病种付费管理的13种大病及其它5类重特大疾病的救治对象,在办理费用结算时,应规范上传特定的病种编码,确保医保业务系统准确计算救助对象的各项报销待遇。

二、健康扶贫商业补充保险
2017年9月1日起,我市执行《福州市健康扶贫商业补充保险方案》,实行“全市统一政策,属地归口管理”的运行模式。
(一)保障对象
全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具体名单由市扶贫办核定。(不包括省定扶贫标准下低保对象)。
(二)投保方式
闽侯、罗源、闽清、连江、永泰等5个县的农业局(扶贫办)继续作为项目业主单位,为当地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集体投保健康扶贫商业补充保险,所需费用由县财政负责安排。
(三)投保期限
闽侯、罗源、闽清、连江、永泰等5个县的人保财险支公司承办本项目的期限延续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四)保障待遇
1、医保目录内费用赔付。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特殊病种和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补偿后,余下部分由健康扶贫商业补充保险赔付90%,年度封顶20万元。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仅限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余下部分由健康扶贫商业补充保险赔付70%,年度封顶1000元。
2、医保目录外费用赔付。住院、特殊病种门诊的目录外费用,在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后,余下部分在总费用8%(含)以内的,由健康扶贫商业补充保险赔付50%。
3、附加意外事故医疗费用赔付。因突发、外来、非本人意愿的事故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意外伤害,在门(急)诊、住院治疗产生的符合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补偿和健康扶贫商业补充保险医保目录内费用赔付后,余下部分由健康扶贫商业补充保险全额赔付,年度封顶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