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是中国一种传统婚姻习俗,一般是为缔结婚姻关系,男方支付给女方的聘礼。现代社会会出现很多因彩礼返还问题产生的矛盾,往往男女双方家庭都为此争论、吵闹。究竟哪些情况下,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支付的彩礼?哪些情况下不能要求返还呢?
未缔结婚姻需要退还“彩礼”。彩礼属于赠与的一种,但是彩礼不同于普通的赠与,它是一种附条件的,以结婚为生效条件的赠与行为。因此,如果男方给付彩礼后,没有缔结婚姻关系,则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女方以给付彩礼行为属于赠与行为不返还男方,法院不支持。
男女双发已结为夫妻, “彩礼”按赠与处理,不再返还。男女双发已经结果夫妻情,由于离婚,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法院不予支持。彩礼属于婚前聘礼,已结婚为条件的赠与,双方已经缔结婚姻关系,条件成立,彩礼应按照赠与处理,不再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