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安市各区县最低工资标准地区类别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等10个区县执行一类工资区标准。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等3个区县执行二类工资区标准。2、一类工资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小时。二类工资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7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小时。从2019年5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