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菩萨阁记》全部翻译

2025-04-30 04: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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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四菩萨阁记
〔宋〕 苏轼
始吾先君于物无所好,燕居①如斋,言笑有时。顾尝嗜画,弟子门人,无以悦之,则争致其所嗜,庶几一解其颜。故虽为布衣,而致画与公卿等。
长安有故藏经龛,唐明皇帝所建,其门四达②,八版皆吴道子画,阳为菩萨,阴③为天王,凡十有六躯,广 明之乱,为贼所焚。有僧忘其名,于兵火中拔其四版以逃,既重不可负,又迫于贼,恐不能全,遂窍其两版以受荷,西奔于岐,而寄死于乌牙之僧舍,版留于是百八 十年矣。客有以钱十万得之,以示轼者,轼归其直,而取之,以献诸先君。先君之所嗜,百有余品,一旦以是四版为甲。
治平四年,先君没于京师。轼自汴入淮,溯于江,载是四版以归。既免丧,所尝与往来浮屠人惟简,诵其师之言,教轼为先君舍施必所甚爱,与所不忍舍者。 轼用其说,思先君之所甚爱,轼之所不忍舍者,莫若是版,故遂以与之。且告之曰:“此明皇帝之所不能守,而焚于贼者也,而况于余乎!余视天下之蓄此者多矣, 有能及三世者乎?其始求之若不及,既得,唯恐失之,而其子孙不以易衣食者,鲜矣。余帷自度不能长守此也,是以与子。子将何以守之?.简曰:“吾以身守之。 吾眼可霍,吾足可斫,吾画,不可夺。若是,足以守之欤?.轼曰:“未也。足以终子之世而已。.简曰:“吾又盟于佛,而以鬼守之.凡取是者,与凡以是予人 者,其罪如律④ 。若是,足以守之欤?.轼曰:“未也。世有无佛而蔑鬼者。.“然则何以守之?.曰:“轼之以是予子者,凡以为先君舍也。天下岂有无父之人欤,其谁忍取之。若其闻是而不不悛⑤,不帷一观而已,将必取之然后为快,则其人之贤愚,与广明之焚此者一也。全其子孙难矣,而况能久有此乎!且夫不可取者存乎子,取不取者存乎人。子勉之矣,为子之不可取者而已,又何知焉。.  
既以予简,简以钱百万度为大阁以藏之,且画先君像其上。轼助钱二十之一,期以明年冬阁成。照宁元年十月二十六日记。
(摘编自《苏轼集·三十五》)
【参考译文】
  当初,我父亲对事物没有什么偏好,闲居在书房时,连说笑也不多。只是他曾经很喜欢画,学生们没有办法使他高兴,就抢着弄到他喜欢的画,希望他能露出点笑容。所以(父亲)虽是百姓,但得到的好画却能和公卿相比。
  长安有个旧的藏经书的阁子,是唐明皇帝时期建造的,阁门有四个,八面都是吴道子的画,正面画菩萨,背面画天王,神佛像总共有十六尊。广明年间,(黄巢、王仙芝)作乱,(阁)被贼寇放火焚烧。有个不知名的和尚,在兵火中抽起四幅画逃跑,既因沉重而不好背,又因被叛军追得紧,怕不能保全画,就把两版贯穿起来背在身上,向西跑到岐山,(后来和尚)死在他所依附的乌牙僧舍中,这四幅画存在那里已经一百八十年了。有朋友用十万的钱买到了它们,拿来给我看,我归还他的价钱,买了它们,把(它们)送给了父亲。父亲喜欢的画,有一百多幅,一时得到这四幅画,就认为它们是最好的。
  治平四年,父亲在京城去世。我从汴梁到淮河,沿长扛逆流而上,带着这四幅画回乡。守孝结束后,曾经跟我有交往的和尚惟简,述说他师父的教导,教我替父亲捐献他特别喜欢而我又不忍心割舍的东西。我接受了他的意见,心想父亲非常喜欢而我又不忍心割舍的东西,没有比得上这四版画的了,所以就把画给了他。并告诉他说:“这是像唐明皇帝那样的人都不能保住而被贼寇烧过的画,何况对我这样的人呢!我看天下收藏这类文物的人很多,但有能保存到三代的吗?那些当初渴求画时生怕不能得到,而得到后,又生怕失去,但他们子孙不用它来换取衣食的,是很少的。我只是考虑我不能长期保存这些画,因此就给了你。你准备用什么办法保护它们呢?”惟简说:“我用我的生命来保护它们。我的眼睛可以失明,我脚可以被砍断,而我的画不可以被抢走,像这样,就足够保护它们了吧?”我说:“不可以.这只是够你这辈子保护它们罢了。”帷简说:“我又向佛盟誓,而且依靠鬼神来保护它。凡是拿走画的,和凡是把这画给别人的,他的罪过都得依佛法按神律处置。像这样:就足够保护它们了吧?”我说:“还不可以,世上有不相信佛又蔑视鬼神的人。”(惟简)说:“如果这样,那么又凭什么来保护它们呢?”(我)说:“我把这些画给你,主要是将它们作为先父的捐物。天下哪有没父亲的人呢?难道有谁忍心拿走别人父亲的捐物呢?如果他听说了这种情况仍不罢手,不只是看一下就行,而要一定拿走它然后才感到愉快,那么,这个人人品的好坏,与广明之乱时烧画的贼寇是一样的。这些画要保全到子辈孙辈都很难,更何况要长期拥有它们呢!况且不可以取走这些画(的念头)在于你,取不取走(的结果)在于别人。你努力吧,你只要守住不可以取走这些画(的念头)就行了,后来的事又怎么知道呢?”我把画给惟简后,帷简用百万的钱建造一个大阁子来藏画,并且(在)阁上画上我父亲的像。我捐了其中二十分之一的钱,希望在第二年冬天阁子能够建成。熙宁元年十月二十六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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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菩萨阁记】

  始吾先君于物无所好,燕居如齐,言笑有时。顾尝嗜画,弟子门人无以悦之,则争致其所嗜,庶几一解其颜。故虽为布衣,而致画与公卿等。

  长安有故藏经龛,唐明皇帝所建,其门四达,八版皆吴道子画,阳为菩萨,阴为天王,凡十有六躯。广明之乱,为贼所焚。有僧忘其名,于兵火中拔其四板以逃,既重不可负,又迫于贼,恐不能全,遂窍其两板以受荷,西奔于岐,而寄死于乌牙之僧舍,板留于是百八十年矣。客有以钱十万得之以示轼者,轼归其直,而取之以献诸先君。先君之所嗜,百有余品,一旦以是四板为甲。

  治平四年,先君没于京师。轼自汴入淮,溯于江,载是四板以归。既免丧,所尝与往来浮屠人惟简,诵其师之言,教轼为先君舍施必所甚爱与所不忍舍者。轼用其说,思先君之所甚爱、轼之所不忍舍者,莫若是板,故遂以与之。且告之曰:“此明皇帝之所不能守,而焚于贼者也,而况于余乎!余视天下之蓄此者多矣,有能及三世者乎?其始求之若不及,既得,惟恐失之,而其子孙不以易衣食者,鲜矣。余惟自度不能长守此也,是以与子。子将何以守之?”简曰:“吾以身守之。吾眼可霍,吾足可,吾画不可夺。若是,足以守之欤?”轼曰:“未也。足以终子之世而已。”简曰:“又盟于佛,而以鬼守之。凡取是者与凡以是予人者,其罪如律。若是,足以守之欤?”轼曰:“未也。世有无佛而蔑鬼者。”“然则何以守之?”曰:“轼之以是予子者,凡以为先君舍也。天下岂有无父之人欤,其谁忍取之。若其闻是而不悛,不惟一观而已,将必取之然后为快,则其人之贤愚,与广明之焚此者一也。全其子孙难矣,而况能久有此乎!且夫不可取者存乎子,取不取者存人。子勉之矣,为子之不可取者而已,又何知焉。”

  既以予简,简以钱百万度为大阁以藏之,且画先君像其上。轼助钱二十之一,期以明年冬阁成。熙宁元年十月二十六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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