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单位不申报工伤,自己申请工伤认定:1、工伤后,工伤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到当地人社局认定工伤;2、认定工伤后,做劳动能力鉴定;3、劳动能力鉴定后,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额;4、一年内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赔偿权利。5、祝您早日康复!青岛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