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都有责任。给你个案例你看一下。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满意请采纳,举手之劳,将鼓励我们继续解决更多网友的问题
合肥晚报讯 在浴室洗澡滑倒摔伤了应该怎么办?日前,蜀山区法院一审判决浴池的经营者赔偿伤者损失的60%。2008年春节前,家住蜀山区的老李到家门口的浴场洗浴,因浴场内地面湿滑,不慎摔伤,造成左髌骨粉碎性骨折。事发后老李多次与浴场老板胡某交涉,要求其赔偿,但胡某对此置之不理,在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原告李某一纸诉状将胡某推上了被告席。
法院认为胡某作为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应当对顾客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因胡某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履行了上述义务,故其对李某在浴池内滑倒摔伤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原告老李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其自身未尽到注意的义务,导致摔伤,故自身亦有一定的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胡某的赔偿责任。这一判决给各大浴场的经营者提个醒:随着隆冬时节的到来,各大浴场的生意也是日渐红火,浴场的业主在忙于盈利的同时,应当提高服务质量,增强安全意识,保障广大浴客的人身安全;当然,浴客在浴场洗浴时更应注意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