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治标与治本兼顾,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贯原则,加强防范则是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治本之策,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实基础。而基层的稳定与和谐关系到全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因此安全防范必须从基层抓起,着力解决好夯实基层基础、强化隐患排查和强化法制教育三个重点,把思想观念、工作重点、经费投入都转移到基层的治安防范上来,达到标本兼治之目的。 一、强化群防群治,夯实基层基础 加强治安防范必须继承和发扬专群结合的优良传统,既加强和发挥专门机关的职能作用,又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形成立体式的防控体系,真正解决安全防范有人管的问题。一是要高标准配齐、配强基层综治办及其领导机构专职干部,将那些政治觉悟高、工作能力强、热心社会治安工作、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人员充实到这些基层组织中来,并帮他们解决工作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综治办主任可以由分管稳定工作的领导兼任,这样可以充分发挥其协调各方、共同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同时,应加强基层调委会和调解中心的建设,发挥其在社会综治工作中的宣传、调解等重要作用,提高处理问题的整体能力。二是要加强群众自治,扎紧基层治安的篱笆。只有广大群众参与自治,严管细防,治安才能扎紧篱笆,防范严密,有效维护一方平安。特别是要以二级单位组建义务巡逻队等群众自治组织,加强对单位辖区的巡逻,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并经常对这些自治组织进行检查督促,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激发见义勇为热情,鼓励和引导广大职工积极与违法犯罪作斗争,形成全员关心支持和参与群防群治工作的良好氛围。在此基础上,要增强广大职工的防范意识,不断巩固人防,加强物防和技防,采取多种防范措施,狠抓基层创安活动,实行点面结合,综合防治。三是建立保障机制,着力解决装备、经费和待遇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首先是必备设施问题,要做到有活动阵地,有防卫器材,有台帐管理,有一定的物质设施,其次就是要在经费上予以保障,想完全靠单位解决是不实现的,可以采劝谁出资,谁受益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办法填补一些资金,同时要确实让从事综治工作的干部享受良好待遇,为他们解除后顾之忧,调动工作积极性。 二、强化隐患排查,有效调处纠纷 加强治安隐患和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既可以减少治安工作成本,又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应在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和责任落实三方面下功夫: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工作网络。从单位到二级单位,层层都要建有矛盾排查纠纷调处领导小组,实行专人专职,定岗定责,构筑起二道防线,形成责任到人,层层负责的工作网络,在此基础上制定责任制度、报告制度、奖惩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做到工作有章可循。同时,可以将收集基本法律法规汇编成册,发放给基层单位工作人员,做到调处工作有法可依。在排查调处过程中,要把集中排查调处和经常性排查调处有机结合起来,既要对一个辖区一个时期的突出问题进行调处,又要对各单位定期排查调处,形成一套完整的排查体系。二是要注意工作方法,形成整合联动的机制。坚持抓早、抓小抓了的原则,增加工作主动性和针对性。对一般性居民矛盾纠纷要经常性排查,随时调处,保证小事不出厂(公司、院),大事不出单位,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多发性民间纠纷则要细致梳理,登记造册,实行台帐管理;而对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要采取集中时间集中排查的方式,掌握隐患苗头,要充分发挥调解会(小组)作用,以自调为主,调防结合。三是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只开会不落实,只布置不检查,是无法落实工作责任的。所以,对每个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都必须确定责任人和责任领导。要把基层二级单位党政一把手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列为责任领导,对矛盾纠纷要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限时解决,定期报告,对工作不力和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三、注重法制教育,提高综治工作的影响力 按照依法治队的要求,加强普法工作,增强职工的守法和防范意识,是搞好治安防范的战略性措施。要深入开展全员的普法教育,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学法的不断深入,推动用法的不断强化,既要抓好广大干部职工家属的法制教育,又要充分发挥单位刊物、宣传栏的作用,进行全方位宣传,促进干部职工家属学法的开展,提高干部职工家属的法制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