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刑事案件中,律师担任辩护人的优势

2025-02-28 23:28:4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更专业更有利

回答2:

不是律师的人做别人的辩护人,就好比你不会杀猪,人家叫你去杀猪,你公怎么想怎么办?

回答3:

你好,请自行百度。

回答4:

  律师辩护人享有调查取证的权利。辩护律师可以经证人或者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同意向他们搜集证据。经人民法院或检察院的许可,还可以向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搜集案件的材料。而非律师辩护人不享有这些权利。
  最后,在行使某些辩护权利时,律师辩护人更加方便。
  在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方面,律师辩护人在进行上述活动时,法院、检察院有为其提供方便;而非律师辩护人进行上述活动必须事先取得法院、检察院的准许。
  在与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方面,律师辩护人可以直接同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而非律师辩护人要得到法院、检察院的允许才能同在押被告人会见通信。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回答5:

专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