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一人,肇事者需要先出对方的丧葬费么

2025-04-29 19:46:49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需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对于死者的赔偿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百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交通事故赔偿中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度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死亡赔偿金的赔偿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二者差别较大,由于很多人法律意识的淡薄,造成很多人的合法权益不能维护。法院实际审判时,对于户籍方面,审查比较严格,需要相关的证据进行印证,才能被认可按照城市户籍进行赔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赔偿

回答2:

你好,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由保险公司在限额范围内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超出部分,由车方自行承担。对于车方先行垫付的丧葬费和医疗费等,保险公司可适当返还。

回答3:

既然已经造成人员死亡就要尽快赔偿 避免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