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法院开庭没通知是怎么回事?

2025-03-15 18: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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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般情况下,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受案机关仍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受案机关。但情况明显与规定不符,在这种情况下建议主动联系执行机关,再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受案机关尽快处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扩展资料: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

第二十二条    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受案机关仍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受案机关。受案机关应当在原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

第二十三条原决定机关收到受案机关作出的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后,应当立即解 除原取保候审,并将《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送达执行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书面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受案机关作出继续取保候审或者变更保证方式决定的,原取保候审自动解除,不再办理解除手续。

第二十四条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时,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传唤被告人,同时通知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

第二十五条对被取保候审人判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判决生效后,依法应当解除取保候审,退还保证金的,如果保证金属于其个人财产,人民法院可以书面通知执行机关将保证金移交人民法院执行刑罚,但剩余部分应当退还被取保候审人。

第二十六条保证金的收取、管理和没收应当严格按照本规定和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坐支、私分、挪用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侵吞保证金。对违反规定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擅自收取、没收或者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的,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回答2:

如果法院开庭审理你的案件的话,法院肯定会通知你到庭接受审判的。没有你到庭接受审判,是不可以作出你是否有罪的判决的。即使作出了,你也可以上诉要求改正,或者申请检察院抗诉。
你说的情况有可能是以下原因:
一是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为了便于案件的审理,或者你是未成年人,将你和其他同案的成年人分开起诉了。这样你的案子可能还没有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二是你的行为经过检察院的审查,认为你不构成犯罪,而没有向法院提起公诉。这样法院就不会审理你的案子了。这种情况检察院可能结合整个案件的情况,暂时没有对你进行宣布。待与你相关的其他同案人的案件审理完毕 以后,会向你宣布撤消案件的。
三是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你不构成犯罪,已经建议公安机关撤回起诉意见。而公安机关需要进行必要的审查才能对你宣布撤消案件。
如果你的案件进入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已经告知你审查起诉期间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检察院找过人的话,你也可以向检察院的公诉部门咨询一下你的案件办理到什么程度。如果检察院没有向你告知审查起诉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则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承办你的案件的部门咨询案件到了哪一步。
总之,在取保候审期间,你必须认真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保证随传随到。办案机关会在法定期限内,对你的案件作出处理决定的。

回答3:

那要看这个取保候审是什么机关办的了,如果是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办理的取保候审,那么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是有可能不通知被取保候审人的,因为这两个机关办理的取保候审,检察机关有可能没有起诉取保候审人。没有起诉法院是不会通知的。

回答4:

如果你是被告人,开庭肯定应该通知你到庭的,如果你没到庭就开庭审理并判决,法院是违反法定程序的,你有权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0日向上级法院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