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不影响承包方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使用,承包方可以正常的在承包地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六条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