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自由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其内容包括:1.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2.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3.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4.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