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承包了了国道边上的1.5亩废弃土地合同期为30年,2017年政府说土地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

2025-04-25 08:42:40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你在一米或者更远一点都是不允许的,对于高速、省道、县道、通村路严格说都有路距的。如果你的地上建筑物经过合法审批准允的,且形成于路建之前,应当给予补偿。否则,主张补偿无理。

回答2:

很多人都知道当初分地时这块地人均多少,你们家是几口人的地计算一下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