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具体看你在哪办了,一般都不行,不办抵押登记贷款合同是不生效的,以上回答由融联伟业为您提供,请参考。
李华阳律师:《物权法》 第一百八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第一百八十七条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房屋抵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未经登记的,等于抵押权未设立。
不可以的。
不办理抵押登记的话,房产抵押就不作数了。
抵押是以抵押登记为准的。
办理抵押登记后就不能随意处置房屋了。
您好!是这样的,
在《担保法》第42条规定:房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的部门为县级以上的房屋管理行政部门,而不是公证机关。
房产抵押虽办理公证,但未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就没有取得他项权证,抵押合同就尚未生效。《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城市房地产作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房产进行抵押的,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才生效,未经登记,抵押合同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所以,在房产抵押流程中,最重要的是要办理抵押登记,这是抵押合同生效的必备条件。否则相当于没有合同,就无法保障贷款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