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是一家没有营业执照的老板,则劳动局确实没有管辖权,你应当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
如果这是一家有营业执照的老板,则属于劳动局的管辖范围,劳动局应当管。
根据《劳动法》第二条:适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如果这是一家没有营业执照的老板,则劳动局确实没有管辖权,你应当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
如果这是一家有营业执照的老板,则属于劳动局的管辖范围,劳动局应当管;
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劳动局在胡说,真这样的话私企就没人监管了吗,教他拿规定给你看,强硬一点,就说你有录音,让他正面答复你。
你报警吧说劳动局要不管,我就自己管了,找人捅他
你说的私人老板是有注册企业的私人老板,还是没有注册过的。劳动局是否以为你说的私人老板是没有注册过的企业,如果没有注册过,那劳动局去找确实有点难。但是如果注册过的,那劳动局是一定可以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