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2025-04-25 08: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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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在长春市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完整。)
2.一般情况需提供:无单位的在自己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开证明的人要在证明上签名再盖章)。(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完整。)
3.一般情况需提供:需要公证的,由公证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通知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完整。)
4.一般情况需提供:有单位的在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或开介绍信由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完整。)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