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突发脑溢血算不算工伤,怎样赔偿。

2025-03-13 19: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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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工作中突发及脑溢血,经抢救在48小时内没有死亡,不能视同工伤,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

  可以按医疗保险的条款,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回答2:

根据规定,职工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的,或者经过抢救48小时内死亡的,可以视同工伤,你的情况,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视同工伤的规定,不能认定视同工伤,应该按照疾病处理,休息按照病假工资,治疗按照医保待遇报销。没有任何赔偿。

回答3: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如果在工作中突发脑溢血,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回答4:

工作中突发疾病留下后遗症,能认定工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