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要以房管局合同为主。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三方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学生在签订协议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证盖章。切忌自己填写完毕后就直接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求盖章。
这样带来的后果是,单位在填写时,工资待遇等与过去承诺的大相径庭。学生却因为自己和学校都已经签字盖章,回天乏力。或者逆来顺受,或者就被迫违约赔偿用人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三方协议
具体需要看是什么内容冲突。一般情况下要以房管局合同为主。 看了您的补充,感觉两份合同并不矛盾,在房管局签的合同并没有针对腾房时间做具体约定,那么还是按照之前的书面约定来。另外,关于违约问题给您介绍一下,很多情况下,如果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即违约后具体的处罚措施),那么即使一方违约,也无从追究。这种情况最好还是双方协商确定。
既然你们双方签订了两份合同,就应该在签订之前就说好了以那份合同为准。两份合同的主要内容没有区别,只是在腾房时间上有差别,就自己协商下。如果因此产生的纠纷,在房管局签订的合同要高一些,因为该合同有房管鉴证部门的监督。
中介的居间合同也是房管联网的啊,难道你们那没网签?
不存在什么以哪份为主,合同的对象是否一样。还是签了两份合同相同对象。
如果你们那中介是不跟房管联网的话,也就是说你们先在中介签了再去房管签的,如果这样的话肯定以后一道为主。但必须是相同合同对象!
不知道,可能以管局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