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态投资回收期和动态投资回收期的区别:
一、定义不同
静态投资回收期:静态投资回收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项目方案的资金回收能力,其计算方便,有助于对技术上更新较快,资金短缺或未来情况难以预测的项目进行评价。
但它不能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也没有对投资回收期以后的收益进行分析,从中无法确定项目在整个寿命期的总收益和获利能力。
动态投资回收期法:动态投资回收期是指在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条件下,以投资项目净现金流量的现值抵偿原始投资现值所需要的全部时间。即:动态投资回收期是项目从投资开始起,到累计折现现金流量等于0时所需的时间。
二、优点不同
动态投资回收期的优点:
动态投资回收期法考虑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克服了静态投资回收期法的缺陷,因而优于静态投资回收期法。
静态投资回收期的优点:
1、能够直观地反映原始总投资的返本期限
2、便于理解
3、计算也比较简单
4、可以直接利用回收期之前的净现金流量信息。
三、缺点不同
动态投资回收期的缺点:
动态投资回收期仍然具有主观性,同样忽略了回收期以后的净现金流量。当未来年份的净现金流量为负数时,动态投资回收期可能变得无效,甚至做出错误的决策。
静态投资回收期的缺点:
1、未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因素
2、未考虑回收期满后继续发生的现金流量
3、不能正确反映投资方式不同对项目的影响。
扩展资料:
一、静态投资回收期的计算公式:
静态投资回收期可根据现金流量表计算,其具体计算又分以下两种情况:
1、项目建成投产后各年的净收益(即净现金流量)均相同,则静态投资回收期的计算公式如下:P t =K/A
2、项目建成投产后各年的净收益不相同,则静态投资回收期可根据累计净现金流量求得,也就是在现金流量表中累计净现金流量由负值转向正值之间的年份。其计算公式为:
P t =累计净现金流量开始出现正值的年份数-1+上一年累计净现金流量的绝对值/出现正值年份的净现金流量
二、评价准则
将计算出的静态投资回收期(P t )与所确定的基准投资回收期(Pc)进行比较:
1、若P t ≤Pc ,表明项目投资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回,则方案可以考虑接受;
2、若P t >Pc,则方案是不可行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静态投资回收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动态投资回收期
静态投资回收期是在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条件下,以项目的净收益回收其全部投资所需要的时间。投资回收期可以自项目建设开始年算起,也可以自项目投产年开始算起,但应予注明。 动态投资回收期考虑了货币时间价值是把投资项目各年的净现金流量按基准收益率折成现值之后,再来推算投资回收期,这就是它与静态投资回收期的根本区别。动态投资回收期就是净现金流量累计现值等于零时的年份,动态投资回收期一般大于静态投资回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