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关系啊,大不了视同这张发票没有作废,把公司多交税款的损失弥补不就行了。
这种情况 的确很少见。最好咨询一下12366,或者税务局。应该有办法处理的。只要不逃税,也就是在报税时算进收入,应该没事。最好弄一个书面东西,税局出的或者税局同意盖章的。个人见解,没有实际操作经验,仅供参考
没这么严重吧,找专管员问问,看怎么办,着急没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