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既然你已经向公司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合同在发出通知后30日就可以解除,你应当要求公司为你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如果对方不同意,你可以向劳动部门反映。
有协商可能的就与原单位商量,让其停掉
不行的话的就去劳动仲裁或是监察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