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自上班之日起至解除劳动合同之日的双倍工资,但是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仅会支持您提起劳动仲裁之前一年内的双倍工资。
二、关于工伤:
您的单位是否为您缴纳了工伤保险。如未缴纳,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支付标准的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法律规定较为清楚,您可结合自己的伤残等级情况自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