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公安机关办案程序,是允许报案人不公开自己的身份的,而且,对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审查。如果公安机关不管,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条:公安机关应当保障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应当为其保守秘密,并在材料中注明。
第一百七十一条:对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
可以向禁毒大队举报
不管直接报到县市区
估计是凌飞勾结,
可以继续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