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不发学位证怎么起诉学校

2025-02-28 13: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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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学校不发学位证的情况下,建议与学校领导沟通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教育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教育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剥夺,该受教育权包含平等获得教育及受教育后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享有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因此,在完成学历教育后,学校无权不予发放具有法律效力并得到社会认可的学历证书,考试只是教育过程中的一种考核,不能代表是否完成学历教育。因此发生学历证书被扣发的,可以提出相关主张。

回答2:

  这要看具体情况,确定责任在哪一方,如果满足学校所有要求,而学校没有履行职责。可以拿着自己的平时和考试成绩以及在校荣誉和老师同学评价,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

回答3:

一、直接向该到学校所在的XX区法院起诉提起行政诉讼就可以了。二、在学校所在的市里法院要是太黑了直接瞎判怎么办? 这种担心有点多余。一个小小的学位证书的颁发与否,市中院(二审)怎么可能呢? 三、怎么才能闹到省高院? 只有等到二审终审后,你对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可以向省高院申诉,申请再审。 四、怎么借助网络、媒体的力量让这事引起关注? 这个可能性还是建议你看看当年北大毕业生为博士学位状告北大学位委员案。

回答4:

直接告所在市里法院如果判错了你觉得不对就去省高级人民法院,祝贺你好运。我觉得学校应该发才对,感觉学位条例规定学位证主要考察学术能力。

回答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教育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剥夺,该受教育权包含平等获得教育及受教育后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的规定:
受教育者享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享有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因此,在完成学历教育后,学校无权不予发放具有法律效力并得到社会认可的学历证书,考试只是教育过程中的一种考核,不能代表是否完成学历教育。因此发生学历证书被扣发的,可以提出相关主张。
但是值得提醒的是:考试作弊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学校有权对作弊的学生按照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罚,例如补考或留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