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记者拍摄算不算侵犯肖像权?或者算不算侵权?

2025-04-29 21:06:45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我只是来拿经验顺便看你一眼的哦

回答2:

新闻媒体的采访权是受法律保护的正当权利,是向公众传达事件真相的重要渠道。是否侵权,还得具体分析。
目前我国关于肖像权的立法和司法解释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法律条文中:
《民法通则》第100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民法通则》第120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贯彻执行9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9条:“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肖像侵权至少需要两个构成要件:一是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肖像。这种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不合理性越来越明显,但基本上法院还是以这两个要素作为肖像侵权的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