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17条: 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比如有的公司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好,员工遵守公司章程,如果这个公司章程里说了会有定期的下班培训,那你签了合同也等于你答应了这个要求。 所以这个培训得看你和公司的劳动合同中有没有约定,约定了就是合法合理的,没有约定那就看你怎么选择了, 你不参加是不违反约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