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在离婚时的债务属于双方共同债务应该由双方承担,双方离婚无法躲避债务。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