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个人所得税制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①实行分类征收。我国的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即将个人取得的各种所得划分为11类,分别适用不同的费用减除标准、不同的税率和不同的计税方法。
②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稿酬所得,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等均适用20%比例税率。
③对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分别采取由支付单位和个人源泉扣缴、纳税人自行申报两种方法。
④以个人(自然人)作为纳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