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口头协议没有准时支付工资并克扣工资的条例

劳动法对口头协议没有准时支付工资并克扣工资的条例
2025-04-28 19:37:30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劳动法关于工资的条款主要参考第五十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应按月在约定的发薪日支付工资,拖欠、克扣工资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劳动保障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的。劳动者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出勤记录、工资条等,如果仅仅是口头协议,证据不充足,劳动者的主张无法得到仲裁委员会的支持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回答2:

按时支付工资是单位的义务,当单位违反了法定的义务时,劳动法也赋予了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如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二款,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解除可以随时提出,不用提前30天。另外,对于对地企业克扣工资,员工自己可以进行维权。

回答3:

如果是口头协议,这也涉及到了合同法,双方口头达成一致在合同法上成为诺成合同,一切行为准则以当时口头协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