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要求:
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入库应满足以下两种条件之一:
条件一:
1.企业的主营业务或产品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2.注册时间1个会计年度以上。
3.从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4.拥有以企业核心技术申请的自主知识产权,近3年内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拥有的知识产权数量达到下列其中一项要求:
(1)发明专利授权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或植物新品种权1件或以上;
(2)实用新型专利授权2件或以上;
(3)外观设计专利授权(要求为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软件著作权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总数3件或以上。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5%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以上。
6.近两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广东省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按照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7.企业经营情况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上一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40%以上;
(2) 上一年度企业年度销售收入增长率在40%以上。
8.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及规范的财务管理,已设立研究开发费辅助核算账或专账。
条件二:已入库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提交相关资料经市科技创新委审核后,可进入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库。
一、企业要求:
非空壳、贸易类,人员学历和专业要和公司主营产品匹配
您好,科资众包为您解答:
广州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的入库条件:
1.在广州市注册时间一年(一个会计年度)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也就是拥有专利或者软件著作权;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15%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5%以上;
4.近两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40%以上或企业年度销售收入增长率在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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