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别人先动手还抢手记我门受伤后拿刀还击算自卫吗,我方1人手筋段了,他放脸部受伤13厘米,那方责任大

2025-04-28 10:4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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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这个属于防卫过当无疑了。1、他们先动手,你们还击属于正当防卫,拿刀的目的不是砍伤对方,而是让对方放弃武力。2、手筋砍断、脸部大面积受伤,故意伤害的情节就比较明显了。总之,他们首先对你们进行了侵犯,他们存在很大过错,但你们防卫过并且故意伤害情节较重,还是得负一定刑事责任的,有期徒刑1年以下,如果积极赔偿一下对方,也许能免于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