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申诉,劳动争议,推翻一审法院调解书

2025-03-01 0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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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如下: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即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等,如果过了规定规定的履行期限,一方拒绝履行的那么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