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原则上,仍归一方个人所有。
法条链接:《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我是二婚结婚己有三年了存款有十五万存款在我老公身上我有权力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