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洋宪章》有哪些内容?

2025-03-04 03: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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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罗斯福于7月底的一次较长时间的休息之后。8月初,在一支舰队的护航下,总统率领有关军政人员乘坐“奥古斯塔号”,秘密来到纽芬兰附近的大西洋海面上,与英国首相丘吉尔举行了战时第一次首脑会议,史称“大西洋会谈”。在以后的几天里,两位政治家纵谈世界局势,商讨共同的战略方针。在最后一天,8月12日,他们在“奥古斯塔号”的方形大舱内起草了有关战争目的联合声明——《大西洋宪章》。

宪章提出了8点主张,包括不进行扩张,反对违背人民意愿的领土变更,各国人民拥有主权和自治权,在获得原料和贸易方面机会均等,消除人类的恐惧和匮乏,公海航行自由,建立广泛持久的普遍安全体制,解除侵略者武装等。

其中第四点和第八点有关国际贸易和维护战后和平的声明曾有很大争议。美国希望消除世界贸易中的人为限制,英国则不愿放弃帝国特惠制,于是在自由贸易之前,加上了“适当考虑各国目前义务”一语。在第八条中,罗斯福则删去了丘吉尔提出的“有效的国际组织”一词,代之以“普遍安全体制”,以免英国公众联想起国际联盟。

《大西洋宪章》虽与威尔逊的“十四点”计划如出一辙,但此时此地却是一篇反法西斯侵略的宣言。它体现出一种抽象的道义力量,拥有广泛的宣传价值,从中既可以看出美国传统外交的影子,如自由贸易和航海自由,也能找到罗斯福新政的印记,如免于恐惧和反匮的自由,公平的社会保障等。

几乎所有反法西斯国家都立刻接受了它。到9月15日,已有14个国家附议了宪章,它的基本原则成为反法西斯国家团结合作的政治基础,并为后来的《联合国宪章》所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