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补助,对复评获批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补助;对首认定的科技型企业,给予一次性2万元现金及1万元创新券补助,并对每年第一季度在管理系统更新统计信息,并经复核通过的科技型企业,每年给予1万元补助 对新获批的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产品,每个产品一次性给予2万元补助。 政策依据:《重庆市长寿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扶持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