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广州市番禺区,一对夫妻因此前已生育两个孩子,在生下第三个孩子后,番禺区卫健局决定对夫妻二人征收社会抚养费合计近32万元。目前,夫妻二人银行账户被冻结,法院已启动强制执行。
当事人王芳(化名)称,现在一家七口人的生活都依靠丈夫刘平(化名)一个人工资维持,家中老人罹患癌症,第二个孩子因无钱缴纳学费仍无法去上幼儿园,32万元的社会抚养费已将他们家的生活逼上绝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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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局:可以申请分期缴纳
6月9日,番禺区石楼镇计生办一位人士告诉界面新闻,生育政策没有全面放开前,依然会对“超生”对象征收社会抚养费,“有文件在,我们必须要执行”。他说,根据修改后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如果夫妻“超生一孩”,双方需要分别按照当地上年度可支配收入3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界面新闻注意到,《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3倍的社会抚养费。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夫妻超生被征32万社会抚养费 账户被冻结
其实超生这个事情本来就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没有什么对不对的;毕竟中国是以人文为主的国家,过去旧社会生三个四个的家庭也不在少数,只要你能养得活,但现在毕竟已经是1949年以后,属于新中国,所以一切计生标准都应该以国家标准来,在社会资源有限的情有况下,只有适当控制人口,人口质量才能得到发展,超生三胎已经不符合单独二胎有政策,被罚肯定是必然的,不过32万对于普通家庭来说确实罚得重了些,建议国家如果可能有话,把生育年龄和孩子成年比考虑进去,重新制定计划生育国策。
主要应该把孩子成年比考虑进去才对,应该让有成年孩子(18岁)的家庭考虑适当放宽二胎,才可以即控制人口,又不违反国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