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3条
关于引下线间距见第3.2.4条二款的说明。根据实践经验和实际需要补充增加了:“当仅利用建筑物四周的钢柱或柱子钢筋作为引下线时,可按跨度设引下线,但引下线的平均间距不应大于18m”。
5.2.7
除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外,金属屋面的建筑物宜利用其屋面作为
接闪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板间的连接应是持久的电气贯通,可采用铜锌合金焊、熔焊、卷边压接、缝接、螺钉或螺栓连接。
2金属板下面无易燃物品时,铅板的厚度不应小于
2mm,不锈钢、热镀锌钢、钛和铜板的厚度不应小于
0
.5mm,铝板的厚度不应小于
0.65mm,锌板的厚度不应小于
0.7
mm。
3金属板下面有易燃物品时,不锈钢、热镀锌钢和钛板的厚度不应小于
4
mm,铜板的厚度不应小于
5
mm,铝板的厚度不应小于
7
mm。
4金属板无绝缘被覆层。
5.3.5建筑物的钢梁、钢柱、消防梯等金属构件以及幕墙的金属立柱宜作为引下线,但其各部件之间均应连成电气贯通,可采用铜锌合金焊、熔焊、卷边压接、缝接、螺钉或螺栓连接;其截面应按本规范表
5.2.1的规定取值;各金属构件可被覆有绝缘材料。
5.4.3人工钢质垂直接地体的长度宜为
2.5
m。其间距以及人工水平接地体的间距均宜为
5
m,当受地方限制,可适当减小。
第4.3.3条
接地体深埋地下接触良导电性土壤,泄放电流效果好,接地体埋得愈深,土壤湿度和温度的变化愈小,接地电阻愈稳定。根据计算,在均匀土壤电阻率的情况下埋得太深对降低接地电阻值不显著。实际上,接地装置埋设深度一般不小于0.5~0.8m,这一深度既能避免接地装置遭受机械损坏,同时也减小气候对接地电阻值的影响。
将人工接地体埋设在混凝土基础内(一般位于底部靠室外处,混凝土保护层的厚度≥50mm),因得到混凝土的防腐保护,日后无需维修。但如果将接地体直接放在基础坑底与土壤接触,由于受土壤腐蚀,日后维修困难,甚至无法维修,不推荐采用这种方法。
方限制时可适当减小。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11.8.7
为降低跨步电压,防直击雷的人工接地网距建筑物入口处及人行道不宜小于3m,当小于3m时,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
1.水平接地极局部埋深不应小于1m;
2.水平接地极局部应包以绝缘物;
3.宜采用沥青碎石地面或在接地网上面敷设50-80mm沥青层,其宽度不宜小于接地网两侧各2m。
11.8.10
沿建筑物外面四周敷设成闭合环状的水平接地体,可埋设在建筑物散水以外的基础槽边。
与建筑物距离与防雷等级无关;现在工程中一般都是闭合环状水平接地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