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财政政策就是要通过扩张性财政支出刺激需求,用高国债、高财政赤字的方法拉动国内经济,其实质是扩张性财政政策。这是我国经济处于收缩阶段的特殊条件下采取的特定政策,从中、长期来说,应当坚持财政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并逐步缩小财政赤字。客观事物是不断变化发展的,实行积极财政政策的背景和理由不存在了,当然就要取消这一政策。同时,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实行积极财政政策固然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积极财政政策有利有弊,它可能带来一定的“挤出效应”,也必然带来财政赤字和债务的增加,没有一个国家能够长期实行积极财政政策而不出问题的,所以积极财政政策一定要淡出。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标志着实行已近7年的积极财政政策开始调整取向。稳健财政政策实质是介于扩张性财政政策和紧缩性财政政策之间的中性财政政策,它既不同于积极财政政策那样的扩张,也不同于紧缩性财政政策那样的收缩,而是适合在经济运行基本上处于稳定状态,又存在结构性矛盾的条件下,通过“控制赤字、调整结构、推进改革、增收节支”,逐步减少它的扩张力度,其核心是松紧适度、着力协调、放眼长远。实行稳健财政政策,可以按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对不同行业“有保有压”。这样区别对待国内经济的结构性矛盾,既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也有利于我国经济持续增长。
三、紧缩性货币政策与扩张性货币政策
中央银行制定的货币政策不是一成不变的,而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根据稳定货币、发展经济的客观要求,因时制宜地制定和实施紧缩性货币政策或扩张性货币政策。
1998年以来,由于国内通货紧缩、国际经济不景气,我国灵活运用稳健的货币政策,一方面适当增加货币供应量,用来增加人民收入,提高购买力,刺激消费;另一方面降低存贷款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取消贷款规模限制,以鼓励企业增加贷款,扩大投资需求,同时利率的降低,也可以扩大居民消费需求,适应国民经济适度快速增长的需要。但从唯物辩证法的角度看,量的积累达到一定的程度,必然会引起质变。当需要保持事物性质的稳定时,我们就必须把量变控制在一定的限度之内。其实,实施稳健货币政策有利也有弊,利益驱动的结果是地方政府主导投资不可避免,以致部分地区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尤其是钢铁、电解铝、水泥、房地产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引发了煤、电、油全面紧张和能源、原材料价格的大幅度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