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人和台湾人结婚流程:
1. 台方先在台湾户籍所在地法院办理单身宣誓书公证五份(先要到户政事务所申请户籍誊本五份、身分证、印章、照片),要知道陆方的户籍所在地。
2. 约4-6周后,询问陆方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是否已收到单身宣誓书,收到后,即可前往领取(须双方身分证,台方护照、台胞证)。陆方先办理好未婚证。
3. 到陆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询问指定体检医院(一般为市级以上医院),前往体检,一般为隔天取件,加钱可以当天领取(须带双方个人独照照片、身分证)。
4. 携带陆方未婚证及双方婚姻检查合格证明及单身宣誓书(须带双方个人独照及合照照片),再前往陆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须陆方身分证、户口本,台方身分证、护照、台胞证)。
5. 结婚证办理完成后,再到陆方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健康检查公证书、结婚公证书及亲属关系证明书,约4-6周后,会寄到台湾海基会。
6. 台方去海基会领取公证书,再到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同时申请户籍誊本,然后到移民署办理陆方入台手续。
7. 移民署需缴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