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的21.75天,只是根据全年工作日计算出来的平均天数。一般作为劳动仲裁和诉讼的核算基数。
有一些用人单位,在核算工资时直接使用21.75天作为应出勤天数。但是在人力资源管理界,并不认同此种做法,因为21.75并不适用于每一个月份,譬如2月份一般实际应出勤天数是少于21.75天的,如采用21.75作为核算基数,即使你满勤也无法拿到全勤工资;而有一些月份,7、8月份一般多于21.75天,如采用21.75作为基数,应该多于一个月工资。
所以,人力资源一般根据当月实际天数计算,这也是最科学的。
2017年5月应出勤天数,除去周六日,实际应出勤天数确实是23天。因为五一、端午为带薪假,故而也含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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