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就不是给你发工资或者扣税,而是利用你的名字,将其他人的收入转移过来,达到逃避个人所得税的目的,举例来说,如果公司有人工资5000,正常纳税,税金是325,如果借用你的名字来做,相当于多了一个税前免征额2000,税金是75,省掉税金250元。从公司角度来说,达到避税目的,从你个人来说就不是什么好事儿了,如果你在该地区已经有其他工作并取得了收入,那么税务局得到的信息就是汇总收入信息,即你在其他公司取得的收入+这个公司利用你名义虚报的收入,而地税局会按这个收入为基数计算你的应交个人所得税,并与你已经缴纳的税金比较,多退少补,这必然会造成你事后被地税局追缴税金,给你个人造成损失。
原公司冒用你的名义发放工资,虚增你在地税局的个人收入信息,已经违法违规了,你可以向当地地税局举报,要求该公司停止上述行为,并对虚报的收入做冲减申报,如果因此给你造成损失,你可以要求赔偿。
不扣钱
您的工资超过2000元才扣税
不是新改了个人所得的收法吗?
2007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原单位不厚道。用你的名字发放工资并申报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