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8年12月09日农业部第19号令公布的《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条 申请设立动物诊疗机构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动物诊疗场所,且动物诊疗场所使用面积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动物诊疗场所选址距离畜禽养殖场、屠宰加工场、动物交易场所不少于200米;
(三)动物诊疗场所设有独立的出入口,出入口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或者院内,不得与同一建筑物的其他用户共用通道;
(四)具有布局合理的诊疗室、手术室、药房等设施;
(五)具有诊断、手术、消毒、冷藏、常规化验、污水处理等器械设备;
(六)具有1名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七)具有完善的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消毒、兽药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
第六条 动物诊疗机构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的,除具备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手术台、X光机或者B超等器械设备;
(二)具有3名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第七条 设立动物诊疗机构,应当向动物诊疗场所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
(二)动物诊疗场所地理方位图、室内平面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
(三)动物诊疗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五)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设施设备清单;
(七)管理制度文本;
(八)执业兽医和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材料。
从2009年1月1日起到现在就是执行这一个管理办法,对于老的诊所可能还会存在有个三年的过渡期,到过渡期以后才要求达到这些条件,但你要是想新开一个新的诊所,不管你开在哪里,城镇或农村,但只要称作是动物诊疗机构就得有动物诊疗许可证,那就得到兽医管理部门去按这个管理办法来申请动物诊疗机构的许可证,而兽医管理部门只能按这个办法来办,这个管理办法实际上是按照城镇的动物诊疗的要求来的,但确实没有办法,没有别的什么其它的专门针对乡村兽医诊所的管理办法。。。
要开诊所的最起码最基本的条件就是上面所列的第五条中的那七项要求:
在第(一)项对于动物诊疗场所使用面积的要求中,各省市可能有些自己地方的规定,一般来说可能对农村的诊所会有较低要求,这个你要去查查当地政府的相关政策,各地都不太一样的。。。
第(二)和第(三)项一般问题不会太大。。。
第(四)、(五)项是诊所的硬件要求,这可是要花钱来配置的。。。
而第(六)项则是最重要的一个条件,就是你必须有1名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你如果是兽医类专业的大专生,你可以自己考,考取了才能去申请诊所,或者去雇一个有执业兽医师资格证的人来诊所执业行医。。。
第(七)项中的要求是软件要求,较容易办的。。。
这就是当前的正规的条件要求。。。如果满足了上述条件,就可以准备第七条的申请材料了。。。
至于那还有什么非正规的,就是说是不是有些省市对于在农村的动物诊所有些什么变通的办法?那你只能到你当地的兽医管理部门去问一下了,看是不是可能农村的兽医诊所的条件降低一点?让只要有“助理兽医师”或甚至是“乡村兽医”的资格也能开办兽医诊所,这方面真还比不人医,在卫生部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9月1日起施行) 中都规定“在乡镇和村设立诊所的个人的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虽然在2005年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修改稿)中已没有了这一条,但毕竟还是有这近十年的过渡期,何况在2005年修改稿中去掉那一条时全国统一的执业医师考试已经实行了6年了,可惜这兽医局就没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刚开始国考,执业兽医还只有区区1万人,农村兽医诊那能雇到这些人?应该对农村兽医诊所的要求低一些,至少搞个五年的过渡期也不过份。。。。只能看地方能不能理解农村办兽医诊所的难度,是不是能有些不明说的地方规定照顾了????
另外违规的作法也是有的,什么租借证件,就是有些人说的“挂证”,那就不好说了,因为那到底是违规甚至是违法的,一旦出事可能会被认定为非法行医,要被追究责任的。。。
假如只能在些说假如了。。。。假如你的诊所的诊疗许可证办下来以后,就要将你或你所雇的人的执业兽医师资格证拿去进行注册,由注册机构下发兽医师执业证书,这样你的执业兽医才能正式执业行医。。。还有最后一个就是要记住在规定时间内到工商局进行工商登记,还有税务局的税务登记。。。那以后你就真正完成了一个兽医诊所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