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罗伯茨首席大法官。
美国最高法院现任首席大法官。他1955年出生于纽约州布法罗市,先后以优异成绩毕业于哈佛历史系和法学院,曾任《哈佛法律评论》编辑。1979年从法学院毕业后,罗伯茨担任过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法官亨利•弗兰德利的助理,因表现出色,次年又被推荐给时任最高法院联席大法官威廉•伦奎斯特任助理。
助理生涯结束后,罗伯茨先后在联邦司法部、白宫法律顾问办公室任职。1986年,他离开白宫,转任律师,在诉讼领域取得斐然成就。1989年至1993年间,罗伯茨出任副首席政府律师,作为肯尼思•斯塔尔的副手,多次代表联邦政府在最高法院出庭。1992年,老布什决定提名罗伯茨出任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法官,因受到参议院内民主党人阻击,提名最终搁浅。
克林顿上台后,罗伯茨重返律师界,成为在最高法院出庭经验最丰富、胜诉比率最高的上诉律师,被业界誉为“律师中的律师”。2003年,他被小布什总统任命为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法官。2005年9月,他成为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时,年仅50岁,是自约翰•马歇尔以来最年轻的首席大法官。事实上,罗伯茨本人也视约翰•马歇尔首席大法官为偶像,希望尽可能维护最高法院的内部团结,提升法官的权威与待遇。出任首席大法官后,罗伯茨多次呼吁国会为联邦法官加薪,但至今未获成功。
以前的九个是:
威廉·伦奎斯特,首席大法官。今年76岁,在哈佛大学获硕士学位。由尼克松总统提名,于1972年1月就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由里根总统提名,于1986年9月出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至今。伦奎斯特持保守派立场,在联邦各州的“权利”与联邦政府的“权力”之间,他倾向于维护各州的权利。在流产问题上,他持反对立场。他前不久在家中去世。
约翰·保罗·史蒂文斯,大法官。今年80岁,在美国西北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由福特总统提名,于1975年12月就任大法官至今。史蒂文斯早期被认为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中间派,但现在他倾向自由派。在是否扩大美国警察的权力上,他投的是反对票。而对于流产的权利,他持支持意见。
桑德拉·戴·奥康纳,大法官,70岁。1981年9月,由里根总统提名,奥康纳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担任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女性。她在斯坦福大学获得法学士学位。在担任大法官之前,她积极参与共和党的政治活动。而在最高法院,从她的投票来看,已很难看出她的政治偏向,她的票常被看作独立选票。
安东尼奥·斯卡利亚,大法官。今年64岁,在哈佛大学获法学士学位。由里根总统提名,于1986年9月担任大法官至今。在进入最高法院之前,他被认为是一个十分强硬的保守派人物。他反对流产。
安东尼·M·肯尼迪,大法官。今年64岁,在哈佛大学获法学士学位。由里根总统提名,1988年2月担任大法官至今。他的票常被当作最高法院里最主要的具有决定作用的独立选票。
大卫·哈克特·苏特,大法官。今年61岁,在牛津大学获硕士学位。由布什总统提名,于1990年10月出任大法官至今。由于他很少就热点问题公开发表文章,因而在诸如流产等问题上并不知道他的实际立场。不过,苏特就任大法官后,其表现令提携他的保守派大失所望,他现在经常站在最高法院自由派一边。
克拉伦斯·托马斯,大法官。今年52岁,在耶鲁大学获得法学博士。由布什总统提名,于1991年10月担任大法官至今。对他的任命经过了参议院共和、民主两党间一场十分激烈的辩论战,才得以通过,此事因此也成为美国党派混战的一个典型。在任大法官之前,他具有保守倾向,他一直反对美国政府旨在鼓励雇用少数民族及妇女的有关措施。
鲁思·巴德·金斯伯格,大法官。金斯伯格女士在哥伦比亚大学获法学士学位,今年67岁。由克林顿总统提名,于1993年8月担任大法官至今。她是一个妇女权利的积极支持者。在70年代当律师时,她共代理过6件有关妇女权利的诉讼,其中有5件案子胜诉。如今,她被认为是美国最高法院中自由派的中坚分子。
斯蒂潘·布雷耶,大法官。今年62岁,在哈佛大学获法学士学位。由克林顿总统提名,于1994年8月担任大法官至今。他在最高法院是一个喜欢起折中作用的人,他不喜欢他人对多数法官作出的判决提出异议。
05年首席大法官换成了约翰.G.小罗伯特。关于他的情况如下:1955年1月27日出生于纽约州布法罗(美国纽约州西部一城市——译者注),1996年与简.玛丽结婚,育一女一子: 约瑟芬和约翰。1976年获哈佛学院文学学士学位,1979年获得哈佛大学法学院法博士学位。1979-1980年任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法官亨利.J.弗伦德里的秘书,1980年任大法官威廉.H.雷克斯特的秘书,1981-1982任美国司法部首席检察官特别助理,1982-1986年任里根总统助理律师,供职于白宫律师办公室,1989-1993年任美国司法部第一副司法部长。1986-1989年和1993-2003年期间在华盛顿执业。2003年,被任命为哥伦比亚地区巡回上诉庭法官。小布什总统提名其为美国首席大法官,2005年9月29日就职。
小约翰·罗伯茨,1955年1月27日出生。罗伯茨先后在哈佛大学获得了文学士(1976年)和法学博士学位(1979年)。毕业后先是担任第二上诉巡回法院的亨利·肯尼迪法官的书记官,1980年又担任时任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伦奎斯特的书记官。1981-1982年,曾担任里根政府司法部长的特别助理。1982-1986年,担任里根政府的白宫法律顾问。1986-1989年,在华盛顿特区当律师执业。1989-1993年,出任司法部副部长。1993-2003年,重执律师业达10年。2003年被任命为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法官。
2005年经布什总统提名,并获参议院高票通过,于9月29日就任美国最高法院第17任首席大法官。
补充你的问题:John Glover Rober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