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在制品库存的金额时,需要本期完成的产品数量和在制品实地盘点数量。该例中将产品完成量定为900个,在制品实地盘点量为200个。以上述条件为前提计算在制品库存的金额,下图所示的是该例所进行的实地盘点的情况。[2]
该工厂有三个工序,在制品1工序有50个,2工序有100个,3工序有50个。图中各工序的矩形部分表示各个数的分布状况。图上端的向右上方去的曲线是对各工序的加工费的合计。换一个角度看,这就成了在制品的完成度。在该例中在制品的完成度1工序为20%,2工序为50%,3工序为80%,用完成度换算各个工序的盘点数,1工序为10个、2工序为50个、3工序为40个。用上述数据计算在制品的金额等于4754千日元。
1.应配给在制品的加工费
本期发生的加工费的总额为13000千日元(8500+4500),其中:
8500=劳务费总额
4500=经费总额
每个产品的加工费为13千日元{13000÷(900+100)},其中加工费总额:
900=本期的成品数
100=在制品换算成成品的数量应配给所有在制品的加工费为1300千日元(13 × 100)
13=每个成品的加工费
100=在制品换算成成品的数量
2.应配给在制品的材料费
本期发生的原材料费总额为19000千日元
每个产品的材料费17.27千日元(19000÷1100),其中
1100=本期的成品数+在制品数
所有在制品的材料费为3454千日元(17.27 × 200)
3.在制品的总金额
在制品的加工费为1300千日元
在制品的材料费为3454千日元
在制品的总金额为4754千日元(1300+3454)
安大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