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简称侵权责任法或新法) 已于2009年12月26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